索??引??号 | bm56000001/2023-00013431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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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辽宁局 | 发文日期 | 1701362555000 |
名????????称 | 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三经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4号 | ||
文????????号 | 〔2023〕24号 | 主??题??词 |
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三经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4号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三经街证券营业部:
经查,发现你营业部(原丹东锦山大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营业部实际营业场所与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的营业场所不符;未公示默认佣金率及最低收费标准;未对营业部营销、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岗进行分离;未对套印公章的重要空白合同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登记、作废控制。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亚博足彩app下载公告〔2020〕6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九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亚博足彩app下载令第20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以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规定》第十七条、《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辽宁证监局
2023年11月20日